严打!泉州法院开展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–福州债权债务律师推荐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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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配合做好我市投资管理、理财服务、贷款咨询等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清理整治工作,加强对非法民间借贷的协同治理,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,规范市场秩序,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,维护社会稳定,泉州中院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活动。
本次活动排查整治对象主要是2016年以来受理的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、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,排查整治内容包括:
(3)是否涉嫌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、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
同一自然人向不特定人发放借款、借贷达10件以上或不足10件但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;
个人或不具有放贷资质的公司通过网络平台、第三方公司向不特定人发放贷款;
个人发放借款后将债权转让给其他资产公司,资产公司再收取高额费用并起诉的;
采用“虚增债务”“伪造证据”“恶意制造违约”“收取高额费用”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;
活动开展以来,全市法院始终站在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,注重加强与检察、公安、税务机关和金融监管、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同配合,通过对全市750件相关案件进行倒查,共排查出涉嫌职业放贷202件、涉嫌非法集资、高利转贷等非法金融活动45件、涉嫌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、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20件,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59件,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、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仲裁裁决、公证债权文书194件,暂未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形。
下一步,泉州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,积极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,充分履行审判职能,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,依法精准打击非法放贷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,严厉制裁“套路贷”、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行为,共同遏制不良民间借贷案件高发势头,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,构建诚信健康的借贷市场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