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务转移协议【律师批注版】||福州债权债务清算律师推荐
作者:江小春 (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)
文件名称
债务转移协议【律师批注版】
文件说明
债务转移合同是指经债权人同意,由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协议。
语言
本文件以中文草拟
债务转移协议
债务转让人(以下简称甲方):
公民身份号码:
联系地址:
债务受让人(以下简称乙方):
公民身份号码:
联系地址:
债权人(以下简称丙方):
公民身份号码:
联系地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的规定,甲、乙、丙三方在自愿、平等、互利的基础上,就乙方债务承担事宜,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,以资共同遵照执行:
第一条 标的债务
1. 1 甲方对丙方负担的以下债务为标的债务:
1.1.1金钱债务,包括本金人民币 元和月利息为本金 %的债务利息。截至 年 月 日,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元。
1.1.2 非金钱债务。即 。
1.2 甲、乙、丙三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标的债务是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。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债务。
1.3 甲方丙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。本协议成立、生效后,乙方不以甲方丙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、可撤销或可解除为由,拒绝对本协议的履行。
第二条 债务转让对价及交付
乙方受让标的债务,甲方向乙方支付对价情况,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
第一,甲方一次性/分 期向乙方支付受让价款,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,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据等有效凭证。
第二,无须支付任何对价。
第三,其他:
。
。
第三条 债务的履行
3.1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成立、生效后向丙方偿还债务。
3.2 乙方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3.2 若乙方到期未能偿还债务,乙方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四条 债务文件原件的移交
4.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持有的标的债务文件原件(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债权协议、担保协议、担保物的他项权利证书等)移交给乙方,并对文件原件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否则甲方须承担因隐瞒、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4.2 乙方应于接收债权债务文件之日向甲方出具书面接收证明。
第五条 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
5.1 本协议成立、生效后,甲方与丙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。若乙方、丙方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内容,并由此引发争议的,相关法律责任由乙、丙双方各自承担。
5.2 丙方承诺丙方不存在权利瑕疵,任何第三人不会就丙方对标的债务享有的权利主张其他权利,否则丙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维权支出的调查取证费、律师费、诉讼受理费等。
5.3 甲方同意为丙方依法实现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5.4 甲方、乙方向丙方履行义务的时间区分点为本协议成立、生效之日。在本协议成立、生效前,甲方基于与丙方的债权债务关系,对甲方存在未结清费用的,由甲方在本协议成立、生效后 日内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。
5.5 根据标的债务的实际情况,甲方、丙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标的债务的债务人变更手续,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。
5.6 甲、丙双方对标的债务及其履行情况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。
5.7 在本协议成立、生效后,甲方对丙方享有的抗辩,乙方可以向丙方主张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各方同意,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任何义务,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、损失的,除非各方另有约定,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维权支出的调查取证费、律师费、诉讼受理费等。
第七条 其他事项
7.1本协议生效后,甲、乙、丙三方如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的,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,由三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7.3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、盖章之日起生效。本协议一式肆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执壹份,报相关部门审批、备案壹份。
第八条 协议附件
8.1 甲、乙、丙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本协议正文至此结束。
甲方签章:
联系电话:
乙方签章:
联系电话:
丙方签章:
联系电话: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签订地点: 省 市 县/区 镇